2017/7/15
據節能科負責人介紹,烏魯木齊市自2005年啟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俗稱外墻保溫)工作至今已十年,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建筑面積約兩千萬平方米。2014年為進一步規范管理,制定了《烏魯木齊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中明確了節能改造內容,如對未達到節能要求的既有建筑實施外圍。
護結構、室內供熱計量及溫控、熱源及供熱管網平衡進行節能改造;明確節能改造項目滿足的條件,如項目很小單位為樓棟且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m2、2003年4月15日前建造的非節能建筑、不屬于城市房屋征遷范圍并具有改造價值的建筑、滿足抗震及消防安全要求等;具有節能改造意愿且自籌資金到位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向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節能改造。
據監管科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烏魯木齊市建委、烏魯木齊市建筑節能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以下簡稱烏市節能墻改辦)以及相關部門從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節能保溫材料使用等方面進一步加大了監管力度,以確保老百姓能夠住上經過節能改造的安心房、放心房。
據了解,烏市建委、烏市節能墻改辦多年來始終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工作作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逐年加大監管檢查力度。如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既改項目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等部門尚未介入情況下便開始施工的問題,對部分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到位,現場管理人員與投標文件中的項目管理人員不符的問題,對部分項目監理單位總監不到現場,現場監理人員監理不到位、責任心不足,以及對現場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督促整改不力等涉及建設工程安全和質量方面的問題,烏市建委、烏市節能墻改辦始終堅持嚴管重罰,采取零容忍態度。烏市建委、烏市節能墻改辦還表示,對今后實施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這項惠及民生的工程,將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認真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同時會嚴格要求項目實施責任主體施工方、監理方切實負起責任,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制。
烏市建委、烏市節能墻改辦也希望社區和廣大市民能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增強自我維權意識,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如施工單位施工時樓棟周圍未設安全圍擋封閉、樓棟單元入口等人行通道處未設置防墜物安全防護、現場顯著位置未設安全警示標志、現場保溫材料亂堆亂放無專人看管、現場未配備消防器具、施工人員不按要求正確系掛安全繩、施工人員坐滑板施工、施工人員作業時吸煙以及現場用電及線路布設不符合相關要求等問題,可及時向現場施工方負責人或現場監理人員反映。對施工方拒不改正或監理方不及時督促改正的,可向烏市節能墻改辦及各區(縣)建設部門反映,經調查屬實,烏市建委、烏市節能墻改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針對保溫材料安全性能方面的問題,記者還連線了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處工程師李守斌。
據他介紹,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階段保溫材料裸露在外,容易造成火災,因此保溫材料粘貼后在一定時間內要及時用罩面砂漿抹灰覆蓋;二是由于極個別施工方受利益所驅,為降低成本,暗地里有可能采購一部分燃燒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保溫材料,給工程消防安全埋下隱患?!缎陆S吾爾自治區建筑外保溫材料防火暫行規定》第二條明確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不燃材料),且不應低于B1級(難燃材料)。嚴禁采用B2級(可燃材料)、B3級(易燃材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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